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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学生学生证及校徽管理的规定          【字体:
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学生学生证及校徽管理的规定
作者:教务科    文章来源:教务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30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04]27号


  

曲阜师范大学

关于全日制学生学生证及校徽管理的规定

 

    学生证与校徽系在籍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发放和管理部门是教务处,为维护其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其管理,推进学校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发放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凡取得学籍并注册后的学生均发给学生证一个,白底红字校徽一枚。

(二)新生注册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学生证和校徽,各院(系)办公室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登记表,院(系)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生证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一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印章,校徽发放登记表报教务处存档。

(三)在校学生假期回家往返享受乘坐火车优惠政策。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优惠卡粘贴在学生证上使用,在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的火车站名称,应填写离家最近、最方便的站名。优惠次数为每学年往返各两次,超过者火车站拒售学生票。华侨和港澳学生如需去外地参观游览及探亲,凭学校证明,每年还可以买两次学生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享受乘火车优惠政策:①探望父母不需乘火车;②父母一方在学校所在地,另一方在外地者;③学生退学、休学、停学、转学时;④带工资的学生;⑤非本校按国家计划录取的学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注意事项见附1)

二、    管理和补发

(一)学生证是高等学校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校的各种考试和其他活动的有效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私自涂改(一经涂改即自行失效) ,对于转借或涂改者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每学期开学后,到各院(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学生证无效。

(三)严禁出现一人持有多个学生证在学校和社会上使用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 学生毕业、退学、休学、转学、停学,应将学生证及校徽交回教务处,方能办理离校手续。丢失学生证者,交款20元,丢失含有火车优惠卡的学生证者,交款30元,丢失校徽者,交款2元。

(五)学生入学后如因家庭变动,需要更改乘车区间时,需向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提供家长工作单位介绍信和当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重新办理学生证。 

(六) 学生证或校徽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并向学校申请补发。程序如下:

1.学生证或校徽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院(系)办公室和教务行政科挂失,并在《曲阜师大报》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刊登系所、年级、姓名、学号),并交书面检查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曲阜师范大学补办学生证、校徽申请表”(见附2)。

2.各院(系)办公室根据学生注册登记表严格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照片上加盖公章,并由辅导员签字盖章。

3.由申请者本人带一寸与申请表同底板免冠照片一张、申请表及身份证于每周周三下午(如遇节假日依次顺延)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办理补证事宜,隔周周五凭身份证领取补发的证件。对于弄虚作假、申请补办假证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学生补办学生证和校徽应交纳成本费和管理费。补办学生证者,交款20元,补办含有火车优惠卡的学生证者,交款30元,补办校徽者,交款2元。

(七)挂失学生证、校徽补证后又找回原学生证或校徽者,应将原学生证或校徽主动交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补证费不退),否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八)从遗失到刊出声明作废期间,由于遗失学生证或校徽而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遗失者承担责任,查明捡拾或偷窃者使用的,由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凡使用捡拾的他人学生证或校徽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凡偷窃他人的学生证或校徽并作用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拾到他人的学生证及校徽者,应立即送交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或保卫部门。

(九)学生证遇到损坏,对于证件的各个项目尚能辨认清楚,可按规定时间持原有效证件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新证。

、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得无故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学生如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有违纪嫌疑时,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暂扣学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实,但必须及时退还学生。

四、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学生证和校徽。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教务处。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四年十月 

 

 

 

附件:

1.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2.曲阜师范大学补办学生证、校徽申请表

文章录入:教务处    责任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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