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开展下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课程的审核工作。申报的具体要求与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公选课申报时间截止715日,以提交教务处纸质申报表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公选课应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不得以影视欣赏、组队训练等简单讲授方法作为公选课的授课形式。教务处将对所开设的公选课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授课手段单一、课堂组织松散的教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报方法

1. 公选课开课申请,实施网上申报。

2. 往年已成功通过网上申报开设过公选课程并且下学期教学内容没有变化的教师申报方法:请向学院教务员申请维护“教学任务”中本人往年公选课课程信息。

3. 新开课的教师申报方法:登陆学校门户网站中的“教务系统”,点击“个人教务(上方菜单)课程和教材(左侧菜单)任选课申报”,点右上角绿色的“增加”,出现任选课申报界面。各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学年学期:选“2016-2017学年秋(两学期)”。

2)课程编码:请按“g教师编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编号20160606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20160606。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201606061g201606062等。该课程号为临时号,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将改为真实课程号,并增入教务系统课程数据库。

3)课程名称:请输入课程实际名称。

4)学时:请输入36(或18)。

5)学分:请输入2(小课程请输入1)。

6)上课时间:不填。

7)开课系所:请选择本人所在单位。非教学单位的老师申报,请选教务处,其“教学任务”将来由教务处负责维护。

8)开课校区:请选择开课校区。

9)课程简介:对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注明属于哪一类(传统文化类、社会科学类、理工技术类、艺体外语类)。

10)课程大纲及教学环节安排、课程预期效果、教师从事教学及科研简历:这三个信息是审批依据,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11)教材或讲义:可输入教材、讲义或参考书等。

12)面向对象要求:如果对听课学生有要求可在此输入,比如“本课程仅面向理科学生”、“本课程仅面向女生”等,没有可不填写。

13)中途退出课程申报,点击右上角的删除。

以上信息填写完后,点右上角保存,会提示保存成功,此时申报状态为待审批”。仍可点击“修改”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课程名,会弹出“全校公选课申报表”,点击最下方的打印按钮,打印后交本单位审批。

四、学校审批

1. 新开课教师需登陆教务系统打印《全校公选课申报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教学单位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后,由学院统一将申报表报送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至科技楼716室,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313室。

2.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新开设的公选课进行审核。开课教师可登陆教务处网站的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申报课程的审批情况及学生选课情况。

3. 咨询电话:0537-4456248

 

教务处

                                    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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