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开展下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课程的审核工作。申报的具体要求与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公选课申报时间截止76日17:00。

二、申报方法

公选课开课申请,实施网上申报。

自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起已经开过公选课程的教师,由学院教务员维护修改教学任务信息。

新开课的教师申报方法:打开教务处网站右侧综合教务系统,登录后点击个人教务(上方菜单)课程和教材(左侧菜单)任选课申报,点右上角绿色的增加,出现任选课申报界面。各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学年学期:选“2015-2016学年秋(两学期)

2.课程编码:请按“g+教师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20019999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20019999。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200199991g200199992等。该课程号为临时号,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将改为真实课程号,并增入教务系统课程数据库。

3.课程名称:请输入课程实际名称。

4.学时:请输入36(或18)。

5.学分:请输入2(小课程请输入1)。

6.上课时间:不填。

7.开课系所:请选择本人所在单位。非教学单位的老师申报,请选教务处,其教学任务将来由教务处负责维护。

8.开课校区:请选择开课校区。

9.课程简介:对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注明属于哪一类(传统文化类、社会科学类、理工技术类、艺体外语类),以便于学生选课时了解课程。

10.课程大纲及教学环节安排、课程预期效果、教师从事教学及科研简历:这三个信息是审批依据,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11.教材或讲义:可输入教材、讲义或参考书等。

12.面向对象要求:如果对听课学生有要求可在此输入,比如本课程仅面向理科学生本课程仅面向女生等,没有可不填写。

13.中途退出课程申报,点击右上角的删除。

以上信息填写完后,点右上角保存,会提示保存成功,此时申报状态为待审批。仍可点击修改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课程名,会弹出全校公选课申报表,点击最下方的打印按钮,打印后交本单位审批。

三、学校审批

1.教师登陆教务系统打印《全校公选课申报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批(填写所属单位意见并盖章)后,将本单位的申报表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室),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课程审核。开课教师于本学期末登陆教务处网站的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申报课程的审批情况及学生选课情况。

四、运行管理

审批通过的课程,教务处按照传统文化社会科学理工技术艺体外语四个类别建立校公选课课组,对学生开放选课。

咨询电话:0537-4456248,0633-3981076。邮箱:qsdjwc@163.com

                                              教务处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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