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

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附件1)和《关于申报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5-3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建设基础,认真组织做好遴选与申报工作。
    二、推荐限额

各学院至多推荐1个专业参加校内评审。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为了更好地体现专业建设实力,增强专业申报的竞争力,各专业负责人在填写申报书时应做到内容丰富、论证充分、图文并茂,不可太过单薄。申报材料要做到真实可靠。申报书中涉及到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均需规范填报。

2.报送时间

  《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5份(左侧装订)。于3月1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科(曲阜校区交教学科科技楼716室,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qsdjwc@163.com  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秀玲,熊吉忠,武楠。

四、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2个专业,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教务处
                                                    2015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5-3号)
附件4汇总表
附件2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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