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1 号),决定组建 20192022 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各高等院校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委员。现将推荐新一届省教指委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指委性质、主要职责及任期

省教指委属非常设的专家协调性咨询、指导和服务组织,接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委托,对我省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咨询、理论研究、督导评估和指导交流等服务工作,每届任期 4 年。

二、组建范围和人员结构

1.20192022 年省教指委组建范围(见附件 1)。

2.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则上不超过 30 人,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秘书长原则上由主任委员提名,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秘书长单位聘请秘书。

3.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为本科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三、人选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本科高校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省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热心负责。

5)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其他人选条件

1)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2)其他参照本科高校专家的人选条件。

3.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委员在省教指委的工作,并为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二)推荐办法

推荐人选包括本校专家以及与本校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

各单位可推荐本学校专家,也可推荐本学校之外的行业专家,每个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本校专家不超过2人、行业专家不超过1人(学院需确保行业专家能够参加省教指委活动并切实履行职责);每名推荐人选至多可报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届省教指委委员经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遴选时优先予以考虑。

学校推荐的专家人选将列入山东省高等教育专家库。

(三)材料报送

1.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请推荐单位将推荐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与Excel版的附件2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qfnujwc@126.com

2.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9 1 15 日。

3.联系人:王守江,联系电话:4456630

 

 

附件:1.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范围

2.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

 

教务处

2019 1 4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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