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通识选修课、研讨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开展下学期通识选修课(简称通选课)和研讨课(Seminar)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课程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通选课

通选课应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不得以影视欣赏、组队训练等为内容开设通识选修课。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教学情况自由申报。

(二)研讨课

为促进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本学期继续开设小班研讨课。研讨课上课时应当采取研讨(Seminar)的形式,不得采取传统的讲授(Lecture)方式。为方便研讨,上课地点将安排在教师所在学院的会议室。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主持的课题情况自由申报,具体要求详见http://jwc.qfnu.edu.cn/info/1103/3071.htm

(三)大学语文

下学期起,学校组织开设通选课《大学语文》,以满足学生对民族语言、文学、文化的学习需求,并将根据课程建设情况,逐步提升为公共必修课。该课程暂由教务处组织开设。

二、申报方法

按照新教务系统的工作流程,通选课、研讨课等课程每学期均需申报开课(不论是否新课)。请准备申报的教师于201912312:00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一)操作方法

1.往年已开设过的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à培养方案à通选开课申请à申请à课程名称点“选择”,根据课程名或者课程号查询,双击选择往年课程,补充开课学期、通选课类别、拟开课时间(春季)、开课班数、每课堂人数、讲课学时(3618)、周学时(2)、学分(21)、课程说明、设置可选课范围等信息后保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可选择教务处处长为审核人。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2.新开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à培养方案à通选开课申请à申请à课程名称点“新增”,填写所有信息后点保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可选择教务处处长为审核人。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二)注意事项

1.新开课程的课程编号规则:通选课请按“g教师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20170001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20170001。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201700011g201700012等。研讨课请按“yt教师号的规则编号。

2研讨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开课时,课程说明要包含:课程所依托的研究课题、课题来源、课题编号、研讨计划、研讨核心内容等基本信息,该信息在学生选课时会向学生提供。如果研讨课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有要求,请设定好“可选课范围”参数。

三、审批与排课

教师申报的通选课、研讨课经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申请开课的教师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申报课程的审批情况。

审批通过后的课程,将进入学校课程总库,并列入下学期教学计划,由学院教务员进行排课。学生选课事宜另行通知。请任课老师及时关注学生选课结果和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备课,按时上课。

教务处

20191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晏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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