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本科教学优秀单位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落实本科教学在我校的中心地位,经研究决定,在下学期开学初召开全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为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激励我校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学管理人员提高服务意识和自身素质,使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推动我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单位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学优秀单位:各教学单位。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从事教学管理的人员(含分管教学院长(主任)、专职教学秘书、教务员)。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教学优秀单位

本科教学优秀单位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本科教育教学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选。

(二)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4.每个教学单位限报“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人。

三、申报评选办法

1.填写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

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于127日前,发至邮箱qfnujw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组织人员对单位和申报个人进行综合评审,对评选出的校级教学优秀单位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20191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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