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身份信息更正流程

发布时间:2014-11-12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完成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的,请根据情况提供下述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

一、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按以下程序办理

申请人提交材料 --> 学院审核材料 --> 学校审核材料 --> 校长办公会审议 --> 变更学籍信息

二、学生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2.学生所在的学院(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3.经学校审查确认无疑后,提供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①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要求见附录),一式两份;

③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上明确记录变更事项和变更日期的可予以替代),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⑤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⑥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⑦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联系招生办公室调取);

⑧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联系辅导员调取)。

上述八项材料需扫描为.jpg格式的图片,同纸质材料一起提交(行政楼)。

4.修改性别,另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病历;

5.修改身份证号,另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由学生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须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查后办理;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双重户口的情况,不予受理。

非在校期间发生信息修改或变更的,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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