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7、8周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所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可以参加本次补考。补考不得申请缓考,期末考试违纪、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二.在修业年限内,学生正常补考某课程的次数只限一次。补考成绩如果及格,按60分记录。

三.专业课补考由院系安排,应于10月20日前组织完成,并将成绩输入综合教务系统。公共课补考定于10月15日(星期三)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2.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考务管理中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如果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曲阜校区4458021,日照校区3981607)。

3.各公共课开课单位请于10月16日到教务处领取补考试卷,由教研室安排评卷,评卷后将成绩单报教务处,并将试卷存档。

4.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年级

课程

14:00-16:00

2012

教育技术学

2013

VFP

2013

C语言

16:00-18:00

2012

英语4新核心

2012

英语4艺体类

2013

英语3新核心

2013

英语2艺体类

2013

孔子与儒家文化

18:00-20:00

2012

教育学

2013

英语2新核心

20:00-22:00

2013

纲要

2012

概论

体育课于下周10.13-10.17内联系体育老师补考

5.英语听力安排:考场内录音机播放。

   6.考场安排:见附件。

   附件: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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