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经学校研究,针对本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政策执行“规定”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二、针对今年我校实际情况,对“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中“转入专业或专业类超出学校名额限制,或转入专业所在校区、学院认为不宜接收的”解释如下:

1.受师范类学生名额限制,非师范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师范类专业。

2.以上解释适用于本次转专业申请。

三、学院应向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并在做好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教育的基础上,帮助有调整专业意向的学生认真分析个人发展需要,指导学生科学理性地决定是否提交申请。

四、请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情况,认真研究接收能力及针对拟转入学生的筛选条件,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填写《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接收学院要求》(见附件),方案及要求请于12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fnuxjk@qfnu.edu.cn签字盖章版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行政楼219,日照校区交办公楼311

五、教务处完成各专业转专业要求的汇总后,预计将于12月19日开放在线申请系统,集中接收学生申请。各学院转入要求及系统开放时段另行公告

六、教务处汇总学生申请后将学生申请转至相关学院,转出学院应配合转入学院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转入学院根据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转专业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获批准的学生,完成本学期所在专业学习和期末考核后,教务处将协同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应手续。下学期初转入新专业。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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