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催生高质量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2016年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成立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应在设立院(部)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中选拔出参评校级项目的课题。学校将在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择优选拔推荐出参加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评审的课题。

各教学单位要把教改立项申报与提高教学质量紧密联系起来,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开展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实践,深入研究申报课题的内涵,认真整合力量,以教改立项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改革意识与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立项申报

本届校级教学改革立项,按照单位教职工人数3.5%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超名额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去掉其中不符合教改项目要求或没有研究价值、意义的项目。在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中,择优选出20项为重点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并从所有的立项项目中,择优选拔出推荐参加省级教改立项评审的项目。

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位教师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已获得过省级和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重复申报。主持校级、省级教改立项没有结题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三、材料提交

申报校级教改项目,填写并提交《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人“主要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组成员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另订成册,不与申请书合订。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与《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电话4456248;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电话3981076。电子版申请书与汇总表,请发至qsdjwc@163.com。逾期视为单位自动放弃。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2.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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