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15年申报与调整本科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6号)(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同时需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2)和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见附件3)。欲设置或调整专业的单位,要认真研读上述文件与教育厅通知,领会其精神,对本单位申报或调整的本科专业,进行深入研究与论证。
2.如需进行专业调整,拟调整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般应相同;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可以申请撤销。
3.所设本科专业达到3个的教学单位,主要应进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原则上今后不予新增本科专业;如确需新增专业的,采取新增与撤销等数量置换方式申报新的本科专业。
4.申报新专业或调整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4)一式三份,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室,电话4456248;电子版发至qsdjwc@163.com),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电话3981076,电子版发至xiongjizhong@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6号)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号)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
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