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是我校“十三五”规划重要的工作内容,为推进本科教育质量提升,鼓励各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成果,为2012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该教育教学研究方案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且实践效果优良。
主要包括:
1.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探索教学规律,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在组织教学、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在教学质量监控、考试制度改革、学风建设、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在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实践能力培养、产学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推进素质教育,在促进教师师德建设、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德智体
美全面发展、传统文化育人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认定
1.成果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领教学改革方向,在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2.成果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改
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有鲜明的特色,优势突出。
三、申报条件
成果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培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2.学校、学院组织申报的重要、重大成果以及有省部级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包括教学改革项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各类项目成果从先。
四、申报及评审推荐
1.个人申报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鉴定表》《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2),每项申报成果填报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包括主持人在内)。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申报。其中不确定的内容可空,比如项目级别、项目编号等。
2.单位推荐
1)各单位组成专家组,根据近几年学院(部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实际,基于近年来教学成果培育计划,认真研讨论证,确定本次本单位成果奖申报项目和申报人。
2)各单位推荐成果奖数量以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数10%为上限,并将推荐出的成果排序,填入《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校。
3. 学校评审推荐
1)本届教学成果奖设校级一等奖15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25项。评审出的获校级奖的教学成果,经公示后公布,按学校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择优评审出
获各等级奖励的校级教学成果,并按排名次序推荐出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
3)学校从中择优10个左右成果,做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重点培育。聘请校外专家,组成成果建设及成果奖申报指导小组,进校逐项指导,全程指导督促教学成果奖的凝练、材料组织等工作。
五、材料与提交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鉴定表》一式三份。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6份)。
3.《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盖章签字1份)。
4.成果材料(一式1份,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交1本/套样书)。
5.纸质材料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电话4456248,电子稿发至qsdjwc@163.com;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电话3981076。
六、申报时间
提交材料的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10月9日16:00时(时间如有提前,另行通知),过期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 http://jwc.qfnu.edu.cn下载。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鉴定表》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曲阜师范大学
二○一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