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队列贯通分段培养新增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20号)有关要求和我校各专业培养特色,设置课程和设计相关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二、格式要求
1.方案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课程代码:按照我校课程代码要求编码。凡是我校2014年培养方案已经编入的课程(课程的名称、内容、学时、学分一致),课程代码不得更动。
三、时间要求
2015年11月5日前完成方案制定所有工作。将教学计划、课程(项目)教学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实验(实训)室及设备配备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调研分析报告、贯通培养方案与原中职高职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比较报告等六项内容,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分别交两校区教学科,电子版提交WORD、PDF版,发至qsdjwc@163.com。
附件:
1.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要求
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授课计划安排表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2013]20号)
4.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新增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