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4号),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设置调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鲁教高字[2017]4号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专业设置调整研究和规划。
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原则上不新增加本科专业数,拟新增设专业采用调整置换等模式。
3.我校近年相继有专业停止招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连续5年停止招生的专业,应提出撤销,有关教学单位应做好相应准备。
4.拟调整专业的单位,请根据审批或备案性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7年6月10日之前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室,电话4456248;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09室,电话3981076),电子版发至qsdjwc@163.com。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4号)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