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度毕业生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12号),自2015年开始,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制度。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本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写任务

报告的引言、第一部分“学校基本情况”和结语,由教务处编写。各学院需完成报告的第二部分“各专业人才培养情况”的编写工作,这里的“各专业”为2015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专业。请各学院按照2015届毕业生毕业的专业名称进行编写,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二、编写要求

(一)各学院要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如实撰写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报告的名称统一定为“××××专业2015届毕业生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其中的数据采集与统计截止2015年11月份。

(二)报告的编写要认真吸收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纠正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要对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重新进行研究阐释,其表述应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总目标相一致。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数、教育实习的时长等实践教学安排,也必须符合学校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的统一要求。

(三)必须按照模板规定的内容逐项完成报告的编写。其中的在校生规模为该专业现有学生规模,课程设置情况为目前课程设置情况;培养条件中的教学经费投入为2011年9月至2015年7月的投入数据,教学设备如有共享设备资源可写在共享的每个专业中,教师队伍为现有师资队伍情况,实习基地和教学信息化建设情况均为现有情况,以上培养条件的撰写需反应本届毕业生四年培养中的条件变化情况;培养质量中的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届毕业生的就业率,社会对专业的评价为社会对毕业生的整体评价,可以用案例、报道、数据等进行佐证,可将对接产业效果良好的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编入报告。

(四)报告可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反映学生的培养过程、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等方面的对比变化情况。

(五)报告的一级标题用黑体四号字;二级标题用仿宋GB2312小四号字,加黑;正文内容用仿宋GB2312小四号字,单倍行距;图表等文字用仿宋GB2312五号字。

三、报告提交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教务处。纸质稿一式一份,由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分别交两校区教学科,电子版发至qsdjwc@163.com。

 

 

 

      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附件2××××专业2015届毕业生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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