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评审办法》(曲师大校字〔2014〕88 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第二届教学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与条件
本次教学奖评审要求的时间“两学年”是指2013-2014学年和2014-2015学年,教学建设与教改研究项目、教学奖励、指导本科生项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根据《办法》精神,各单位教学奖申报数量如下表:
单位名称 | 申报数量 | 单位名称 | 申报数量 |
文学院 | 5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3 |
历史文化学院 | 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6 | 法学院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经济学院 | 3 |
数学科学学院 | 5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3 |
物理工程学院 | 8 | 翻译学院 | 6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7 | 工学院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5 | 美术学院 | 4 |
体育科学学院 | 6 | 音乐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传媒学院 | 5 |
书法学院 | 2 | 管理学院 | 4 |
统计学院 | 1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8 |
软件学院 | 1 | 体育教学部 | 4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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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数量参照人事处2015年7月份数据计算。
三、评审程序
1.各学院成立教学奖评审领导小组,并制定评审办法。
2.申报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申报表》,提供表中所填信息的证明材料。
3.教学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单位内部公示三天。
4.学校成立教学奖审核工作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推荐获得教学奖教师名单。
5.学校公示拟获奖教师名单三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与监督。
6.学校发文公布获奖教师名单并予以奖励。
四、材料报送
1.需报送的材料: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申报表》(附件1)。
(2)《2015年教学奖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
(3)学院领导小组名单和评审工作总结。
2.报送方式
(1)各单位将《2015年教学奖申报情况统计表》、《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申报表》汇总后,连同学院领导小组名单、评审工作总结通过电子邮件一并发送到邮箱:qfnujwc@126.com。
(2)需报送的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12月11日前将交教务处。
王守江 科技实验大楼708 0537-4456630(曲阜)
熊吉忠 会馆2313 0633-3981076(日照)
电子邮箱:qfnujwc@126.com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申报表
2.2015年教学奖申报情况统计表
3.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奖评审办法
教务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