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填表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4-11-2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填表的补充说明

为了更好的方便老师填表,将填表有关事项做一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附件一“本科课堂与实践教学工作业绩学年考核表”的说明

1.讲授课程的名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课程名称填写;讲授课程学时的计算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为准,重复课程的学时数累加(注:不再乘重复课程系数);分值计算是本门课程的总学时数乘以0.2的值。合计是指一、二学期各门课程分值的总和。

2.实践教学内容是指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实习和各类学科竞赛工作;学时的计算依据曲师大校字[2012]170号文件《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分值计算是本项工作的总学时数乘以0.2的值。合计是指一、二学期各项实践教学工作分值的总和。

关于实践教学内容的备注:

a.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工作不填写在实践教学内容中,应按照《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中“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考核”内容,根据对应的级别将分值填写在“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一栏中。

b.关于“指导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其学时计算是项目数乘以5;分值计算是本项工作的总学时数乘以0.2的值。合计是指一、二学期各项目分值的总和。如果在竞赛中获奖,则再根据竞赛结果对应的奖励级别将分值填写在“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一栏中。

3.课程门数得分是指讲授课程的门数对应的分值,每学期每讲授一门课程(32学时以上)记5分,(16学时以上)记3分。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不计入课程门数得分中。

4.课堂与实践教学业绩得分总计是指讲授课程分值合计、实践教学分值合计和课程门数得分合计三者的总和。

5.课堂与实践教学工作业绩总得分是指课堂与实践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两部分得分总计的和。

6.关于规划教材的特别说明:每个级别的规划教材按该级别教材奖二等奖分值计算。

7.关于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含技能)国家级奖项的分值: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青年教师课件比赛、微课比赛等减半对待。

二、关于附件二“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业绩学年考核表”的说明

1.讲授实验课程的名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课程名称填写;讲授实验课程学时的计算以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为准,重复课程的学时数累加(注:无需再乘重复课程系数);分值计算是本门课程的总学时数乘以0.2的值。合计是指一、二学期各门课程分值的总和。

2.实验教学业绩得分总计是指讲授实验课程分值合计和课程门数得分合计两者的总和。

3.实验教学工作业绩总得分是指实验教学业绩和实验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两部分得分总计的和。

三、关于附件三“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学年考核表”的说明

1.指导研究生类型一栏中,指导一位博士毕业生(含论文指导)80学时,一位出站博士后80学时,一位硕士毕业生(含论文指导)60学时。分值计算是实践教学工作的总学时数乘以0.2的值。

注: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再计入实践教学内容。

2.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总得分是指课堂与实践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两部分得分总计的和。

 

参考资料来源:

  1. 1.学校主页公告栏和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中都有“关于做好2013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附件中有《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2. 2.本科生最新培养方案可在教务处网站主页左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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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填表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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