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专业定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适应并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理念先进,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改革成效突出。专业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专业基础扎实,近3年均有招生,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实行专业分类拨款的学校,须为A类或B类专业。

3.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专业课教师硕博比达到85%以上(艺术体育类不低于65%);本专业任课教师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近3年,专业课教师中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达到100%。

4.基层教学组织健全,不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广泛。

5.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质量一流。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及创新创业活动,近3年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等。社会责任感强,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点优先入选

1.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或国际实质等效认证,且仍处于认证有效期的专业。

2.列入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计划、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的核心专业,或列入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计划、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的专业。

3.有国家、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等级以上的学科作支撑的核心专业。

4.坚持开放办学,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办学或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5.专业课教师生师比低。

三、推荐限额

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行限额推荐,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10

获批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以及参与申报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均可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组织实施

1.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每个学院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原则上不超过1个,同时须明确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请于10月7日前拟申报专业名称和联系人姓名、单位、座机、手机、电子邮件等信息报至教务处,以便创建学校二级账户,二级账户及密码单独告知学院联系人

2.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沿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和汇总表的形式,第一项“所在高校基本情况”由教务处来填写。

4.推荐参加国家一流专业申报的,所在学院于10月11—30日前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登录账号及密码完成“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相关专业信息的在线填报提交。

4.请拟申报学院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PDF电子版于10月8日12:00前报至教务处

5.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苏庆华

联系电话:0537-4451122

邮箱:qfsdjwc@163.com

  

教务处

2020年10月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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