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强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现组织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优化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大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彰显学校“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成效,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和学风建设中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

(二)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建设学习共同体,形成传帮带机制,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不断加强示范引领,促进育人新提升,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或正式聘用教师,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教师所主讲的课程为本科课程(列入培养方案内课程)。

三、申报要求

以遴选课为评价主体,兼顾其他课程、学生评教。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要以受评课堂教学为主要评价对象,参考其他课堂教学效果,两类课堂均不得出现《曲阜师范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字〔2003〕111 号)禁止事项和错误思想倾向,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将取消获评资格。

四、评审规则

学校组织专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书和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

1.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2)

2.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示范课堂”申报汇总表(附件3)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实录视频为约45分钟的视频,实录视频须在真实的课堂环境中录制,有参赛主讲教师出镜、有师生互动的镜头,严禁“表演式”课堂。(视频标准见附件4)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申报书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课程教学实录视频一式一份)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版)提交至两校区教务处。

2.曲阜校区交1号办公楼211孙新慧老师;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房间王冲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qfsfdxjwc@163.com。联系电话:0537-44451122;0537-4459992。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孙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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