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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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推动我省及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具体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一流本科教育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重视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创新性,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借以促进我校教学工作全面发展。 

二、申报课程类型及申报条件

本次省级一流课程推荐计划,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种本科课程类型,申报书见附件2-6。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7)。

三、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限定条件

1.教学周期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申报层级、类型及人员要求

(1)首批通过认定的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级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比如,张三老师团队的《高等数学A》获批第一批省级线下一流课程,那么张三老师不得再作为负责人另组团队或作为其他团队成员,以《高等数学A》申报第二批省级线下一流课程;其团队中的任一成员,不得再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的团队成员,以《高等数学A》申报省级线下一流课程。

(2)首批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二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文件保持一致,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3)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44门。前期各教学单位已推荐各类课程20门,再此基础上,各教学单位再推荐1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国家、省级五类课程认定比例,各教学单位线下一流课程推荐数量不超过1门。

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五类省级一流课程的比例时,建议参考省级一流课程建设的剩余数量,结合各学院建设基础确定,有建设优势的某一类课程可适当提高比例,鼓励申报除线下一流课程以外的四类一流课程。推荐具体课程时应考虑已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中相同或相似课程的数量,避开已建设数量较多的课程。

(二)评审推荐

学校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对通过审核的课程,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 网上申报

推荐课程的负责人于6月3日前登录“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如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则登录:http://shenbao.ilab-x.com/)完成线上填报。

(四) 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

(1)每门课程申报书和其他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五份;(2)说课视频;(3)签字盖章的《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8)。

2.报送时间

《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WORD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电子版请于2021年5月19日10:00前发到电子邮箱:qfsfdxjwc@163.com

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5月24日10:00前报送至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211室(孙老师)、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房间(王老师),申报书、说课视频等电子版材料(不超300M),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qfsfdxjwc@163.com

教务处联系电话:0537-4459992,0537-4451122。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7-445618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附件2: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3: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5: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7: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8: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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