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教学人才工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教学人才工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接山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将开展2021年国家级教学人才工程遴选工作,现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1人。

三、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青少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认可;无违反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评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四、报送要求

2021年5月20日10点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954673245@qq.com。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保证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等)。视频请以“学院-候选人姓名”命名。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16:9.片头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因素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2021年国家级教学人才工程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国家级教学人才工程(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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