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拟建设的虚拟教研室类型和具体内容,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1项(我校限额 1 项)。山东省教育厅择优遴选 1-3 个向教育部推荐。

(三)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试点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 8 月 13 日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WORD 版本、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顺序排序)发送至邮箱:qfsfdxjwc@163.com 。

联系方式:0537-4451122;0537-4459992。


教务处

2021.7.27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孙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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