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本科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着力打造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保障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方案》(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意见》和《方案》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见附件3.1和附件3.2)、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修订(见附件4和附件5)。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在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定位、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要求上是一致的。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专业,在格式体例(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和对应关系矩阵表)上有不同要求。各师范教育类专业,按照体例格式规范要求编制(见附件6.1、附件6.2和附件6.3);各工程教育认证类专业,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按照体例格式规范要求编制(见附件7.1、附件7.2和附件7.3);非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格式参照工程教育类专业体例格式编制。
三、各单位组织修订课程简介与课程教学大纲,可参照模板(见附件8)。6月底前完成存档并在本单位的网站上专栏发布,供学生选课、修读时查阅。
四、各学院根据要求成立学院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于2022年3月22日前交学校工作小组。
五、各学院于2022年5月10日将修订好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汇报材料交学校工作小组。
六、学校5月中下旬召开检查验收会议,各学院需汇报修订论证过程与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将验收结果及各专业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七、以上材料请按时交至教务处,纸质版曲阜校区交1号办公楼229室孙新慧老师,日照校区交会馆311梁甜甜老师;电子版(需签字盖章,命名方式:学院+材料名称)发送至:qfsfdxjwc@163.com。联系电话:0537-4456248。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曲阜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附件2 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方案
附件3.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附件3.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
附件4 教师〔2017〕13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5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7年11月修订)
附件6.1 2022年XXXX学院XXX专业(师范)培养方案修订模板
附件6.2 2022年×××学院×××专业(师范)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
附件6.3 2022年 XXXX学院XXX专业(师范)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表
附件7.1 2022年XXXX学院XXX专业(非师范)培养方案修订模板
附件7.2 2022年XXXX学院XXX专业(非师范)培养方案指导计划表
附件7.3 2022年 XXXX学院XXX专业(非师范)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表
附件8课程、实践、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