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是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实践中参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为做好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成果总结,促进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与交流,学校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验收组织方式
1.所有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学校要求各单位在验收工作中,重点关注各项目所进行的教学改革实践和相关研究活动。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20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和往年延期项目(见附件1),已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校级项目,不参加此次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验收。
2.各教学单位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对本单位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其中要邀请一名校督导委员会委员作为专家组成员。
3.验收会由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包括“项目主持人8分钟汇报”、“专家组审议项目完成情况”和“专家组宣布并填写验收意见”等环节。8分钟汇报内容为该项目的主要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及成果情况。
4.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具体时间自定,并将验收会议召开时间、专家成员名单提前三天报教务处教学科(发送电子版至邮箱:qfsfdxjwc@163.com),届时教务处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结题观摩学习。
二、材料提交
1.专家组填写验收意见后的《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先后排序必须经过本人确认。
2.成果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成果材料多的须需编制目录。
验收材料纸质版由单位统一收齐于2022年12月15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曲阜校区交1号办公楼229室,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房间,联系电话:0537-445624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sfdxjwc@163.com。
三、项目延期处理
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由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报学校备案,并于下一年度进行结题,结题方式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16]58号)规定,延期不得超过一年。未结题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加下一次校级、省级教学类项目的申报。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1. 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2.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
3.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