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了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经个人申报、学院排序推荐、学校资格审核、初审和专家终审等环节,共评定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2项、一等奖23项、二等奖23项,特等奖直接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2日17:00前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至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行政楼229房间),联系电话:0537—4456248,电子信箱:qfsfdxjwc@163.com。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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