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校字[2016]68号),开展2016年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且符合《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校字[2016]68号)所列奖励范围的科技文化创新成果。已获得学校2016年研究生科学研究奖励的学术论文,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仍可申报,奖励金额将扣除已发奖金。
二、申请人
个人项目由本人申报;集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排名人申报,申请表中列出集体成员名单。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个项目填写一个申请表。
2.申请人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17年1月3日前交申请人所在学院。
3.各学院成立本单位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连同有关申报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学院将汇总表(附件二)和申报材料统一于2017年1月11日前上报学校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阜校区交与科技实验大楼708室付老师(联系电话:4458890),日照校区交与会馆2313室熊老师(联系电话:3981076),所有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打包发至:qfnujwc@126.com 。
5.学校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发文公布并进行奖励。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校字[2016]68号)规定的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
2.在申请奖励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根据相关文件对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3.学校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完毕后,将有关证书原件退还给学院,其他材料不再退还。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申请表
2.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汇总表
3.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