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办法》(校字[2008]90号),现将本学年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学分范围、标准、认定程序及学分记载参见《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办法》;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申请办法:
(1)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院系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办法》组织审核、评定、公示和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者需提交申请表原件2份及电子稿;
4.教务处受理材料日期:2014年12月16日——12月20日。
5.材料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科技楼718 联系电话 4458890
日照校区:会馆2303 联系电话 3981787
电子信箱: fujingbo@126.com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2:《申请学分奖励统计表》(请仔细阅读该表中所注明的事项)
教务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