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不断积累和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竞争力,做好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深入研究,总结提炼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成果,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育条件

1.成果应在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在相关成果已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认真规划选题,精心设计实施,融通凝练,创新提升。

2.成果应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科研平台做依托。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成果应用效果明显,学生曾获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就业率、升学率高,用人单位反馈信息好。

5.理论成果丰硕,在CSSCI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教学研究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相关教材。

6.成果推广应用广泛,最好在全国高校内推广应用,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进行过推介,在省级以上特别是中央媒体进行过报道。

7.成果曾与国内外同行研讨交流,得到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以及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评价或批示。

8.有不少于全国40位毕业生的评价意见。

9.成果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

10.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联合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遴选培育方式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采取个人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评价,确定成果培育名单。

学校将确定15项左右的成果进行培养。项目确定后,采取邀请知名专家辅导、召开申报交流座谈会、组织国内外高校研讨会、协调宣传部重点向媒体推介、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等形式,支持帮助培育项目提高质量,确保取得培育实效。

学校选聘省内外、校内外有经验的高水平专家,建立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指导培育项目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形成水平较高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材料

每单位限报1项,申报单位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

四、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1217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送至教务处225房间(日照会馆2313房间),电子版及附件(PDF格式)发至邮箱:qfnujw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守江,电话:4456630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111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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