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管理,不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时把控实习工作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顺畅信息渠道。各学院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情况,加强与各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辅导员要及时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信函等手段定期与实习生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生活和实习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加强实习检查。各学院要定期组织人员前往实习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指导,与各实习基地领导和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及时解决。有学生外出实习支教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县市进行巡查,现场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

4.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责任。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各学院要督促实习支教学生的指导教师,在支教期间至少到支教学校现场指导和听课一次,返校后提交听课指导的照片和工作汇报材料,作为评定学院和指导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指导教师切实履行职责,在报销实习检查差旅等费用时,须提供照片、外出人员名单及汇报材料。

5.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各实习小组应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各实习组长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全组实习、生活情况,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6.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习同学要自觉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注意防火、防盗。不违章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允许在宿舍里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同时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准带陌生人到实习单位,不准在宿舍留宿他人,不准将宿舍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出门随时锁门,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在实处。

8.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严禁玩手机。实习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或外出择业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损伤。

9.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吃饭,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所有的实习生、毕业生都要把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感染放在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

10.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师生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和负责人员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1实习支教疫情防控要求》。

10.各学院、全体实习学生应认真贯彻落实《曲阜师范大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杜绝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不良后果。

 

教务处

2021.2.2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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