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实习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实习实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本学期教育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实训、支教等实践教学活动已在上学期12月23日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详细安排,请各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强调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省防指和省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实习实践教学活动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根据不同专业特点、不同实习实践要求建立专门的实习实践工作小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和实习管理工作,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实习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指导,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圆满的完成实习实践活动。

二、做好规划,科学制定实习方案。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社会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落实好各个实践环节,方案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方式、进程安排、考核方式等实习实践各环节具体要求。根据学校和实习地方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详实、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预案,针对日常情况和突发状况做好各项预案。落实好实践教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保证教学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三、精细化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精细化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实习实践活动,全程、持续、及时的跟踪关注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做好教学指导,关心学生生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实习承接单位保持沟通交流,多方面关注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切实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及时掌握各教学单位实习实践教学开展情况,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将单位签字盖章的本学期《实习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预案》和《学生实习实践信息表》(信息表应包括本学期所有实习实践学生的个人信息及其实习地点、实习周期等信息,纸质电子版均报送)于2月21日报送教务处,日照校区交会馆311,曲阜校区交行政一号楼229。

学校计划于20日开始向支教地派送支教学生,请师范生各学院19日将选派的带队老师信息(姓名、职务职称、电话等,每院3人)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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