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在202011日至1231日取得的,符合《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8号)、《关于增加学生竞赛国家级A类项目的公告》、《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补充说明》所列奖励范围的本科教学建设成果

二、申报人

教学建设成果奖励实行个人申报制,由项目第一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奖项第一获得人申报;我校作为参与单位获得的教学成果奖,由参与人或参与团队第一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个成果填写一个申批表。

2.申报人将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申报人所在单位。

3.各单位成立教学建设成果奖励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审查通过的申报人连同有关申报材料,应予公示3个工作日。

4.各单位将审核通过、无异议的成果填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于20221222日下班前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务处拨发资助经费或奖金。

四、提交材料说明

1.教学建设成果应按《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8号)第二章规定的成果类型汇总;审批表和成果证明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序,用燕尾夹装订。

2.纸质申报材料交曲阜校区办公楼1号楼211室孙老师或日照校区办公楼311室王老师,请将汇总表excel文件及签字盖章后扫描PDF文件发至邮箱:jwc@qfnu.edu.cn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8号)、《关于增加学生竞赛国家级A类项目的公告》、《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补充说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得将不符合条件者推荐上报。

2.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奖励资格,并根据相关文件对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3.在科技处、社科处有关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内的高校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不得申报教学建设成果奖励。

4.请各学院务必将申报通知告知全体老师,按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汇总表

3.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4.关于增加学生竞赛国家级A类项目的公告

5.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补充说明



教务处

2022126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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