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字〔2013〕185号)的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本科教学课堂评价成绩进行汇总,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16日前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至教务处评估办公室(科技实验大楼716室),日照校区交至日照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bixinghua8831@sina.cn。
教务处
2015年1月4日
附件一: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