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查申请表(新)-学生用

发布时间:2015-03-02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开学第一周,允许学生对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出复查申请。须由学生填写此表,交本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汇总后,盖章交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复查;复查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更正数据。对同一门课程成绩的复查申请只有一次。如课程非本校开设的(比如网络课程),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复查事宜。

(每页有三个表,只填一个裁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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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查申请表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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