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补录/更正申请表(教师用)

发布时间:2015-01-15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期末考试成绩请任课教师及时录入,录入时及时暂存,检查无误后请提交。

   如提交后需要个别更正,请填写此表,并附被更正学生的试卷复印件(无试卷的课程复印原始教学记录表等可证明真实性的材料),教学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更正。如因系数设置错误、超时等原因需批量重新录入的,仅填表、教学院长签字即可。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