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6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对毕业资格审查做如下要求。
一、机审结论确认
(一)毕业资格审查在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模块,使用“方案审查”功能进行。完成方案审查的学院,请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审查结论,包含两个表:①导出“课组审查明细”(不显示课程),删除不必要的列后,增加一列“毕业结论”,并填写“毕业”或“结业”或“降级”(也可不添加列,手写结论)。②结业和降级的学生,单独做表注明每个人的具体原因(可使用带具体课程信息的个人审查明细)。以上两个表,由教学院长和教务员在表头签字并逐页加盖学院公章,6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辅修专业如不便使用培养方案机审,请人工审核并提交书面结论。
(二)注意对审查结论做如下检查:
1.检查审查明细表的名单是否完整、准确。①该名单应包含所有学籍状态为在校学习且应于2016年毕业的学生,如有缺少,请在表上手写添加并联系教务科检查原因。②该名单不应包含休学、参军等处于停学阶段的学生和已退学、死亡的学生,如有,请标明。③如有往年已结业学生参加今年毕业资格审核,请在表后添加说明并注明审核结论,或另附书面报告。
2.检查课组审查结论是否准确。如机审结论与事实不符(因课程号等原因),请注明人工审查结果。
二、学籍处理与学历注册
(一)学生主修方案课组、辅修方案课组全部完成的,即为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籍做“毕业”处理,按“毕业”注册学历。其中,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名按“主修专业名(二专业:辅修专业名)”的格式注册。
(二)主修或辅修存在“未完成”课组,且原因仅为课程已修但不及格的(含本学期在修,尚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籍做“结业”处理,按“结业”注册学历,其中,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名按“主修专业名(二专业:辅修专业名)”的格式注册。
结业学生可于最长修业年限内(自入学年起六年)返校,申请随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或补考参加未及格课程的考试,考试合格者注册“毕业”。具体做法见教务处网站-公告-《关于已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流程的说明》。
(三)存在“未完成”课组,且未完成原因为课程未修的,学籍做“降级”处理,学生随2013级留校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后,学院可随时提交审查结论,做毕业处理并注册学历。其中仅辅修课程未修的,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缴纳选课费及住宿费等,不收学年制学费。
(四)学生如希望注销辅修专业,可于6月7日前向辅修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不再参与辅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审查,学信网学籍专业名将恢复为主修专业。注销辅修专业的学生,如果主修与辅修专业非同一学科门类,可申请继续修读辅修专业的课程,完成后申请第二学位。学生所交申请经辅修学院签字确认后交教务科。
三、其他
(一)学院应在向教务处提交审查结论前,将审查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并向学生讲明以上学籍处理政策。
(二)毕业和结业的学生离校前,学院要收起学生证,加盖“毕业留念”章后发给学生留念。
(三)因本学期存在正在修读课程,尚未参加期末考试而结业的学生,可经教务处确认后,向宿舍管理中心申请留宿至学期末。
(四)完成毕业资格的最终审核以后,学院可以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在教务系统内按照“标准格式”打印,用A4纸激光打印,曲阜校区一式三份,日照校区一式四份,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并附一份学生名单(如有学籍特殊情况,须在学生名单上明确标注)。成绩单集中到教务处盖章后,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装订后交学校档案馆(日照校区的交两份),一份学院留存。
教务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