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2周周末安排部分已结课公共课的期末考试。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安排在5月26日(周六)、27日(周日)进行,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课程 |
时间 |
教师职业道德 |
周六08:00-10:00 |
中外教育史 |
周六10:10-12:10 |
教育学 |
周六14:00-16:00 |
教育研究方法 |
周六16:30-18:30 |
教师专业发展与名师成长研究 |
周六19:30-21:30 |
心理学 |
周日08:00-10:00 |
班级管理 |
周日10:10-12:10 |
教育心理学 |
周日14:00-16:00 |
课程与教学论 |
周日16:30-18:30 |
二、考试地点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在“考试安排”页面查看自己的考试地点和座号。
三、考生资格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标注“取消资格”。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批准后要交任课教师一份,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对缓考学生做出标注。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