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因本学期总周数为19周,为保障教学周数不变,现对期末考试时间预通知如下:
期末考试自7月4日开始,由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个别专业如果4日-8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不足,可向教务处备案后提前开始。
公共课考试自7月9日上午开始,最后两门为:7月11日下午,大学英语2(含普通类和艺体类);7月12日上午,大学英语3。
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