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3、14周安排部分已结课公共课的期末考试。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2019-05-20 19:30~21:30 |
233004 |
课程与教学论 |
2019-05-21 19:30~21:30 |
233008 |
教育研究方法 |
2019-05-22 14:30~16:30 |
233002 |
教育心理学 |
2019-05-22 17:00~19:00 |
233009 |
中外教育史 |
2019-05-22 19:30~21:30 |
233010 |
教师专业发展与名师成长研究 |
2019-05-23 19:30~21:30 |
233005 |
班级管理 |
2019-05-24 19:30~21:30 |
233003 |
教育学 |
2019-05-27 19:30~21:30 |
233011 |
教师职业道德 |
2019-05-28 19:30~21:30 |
233001 |
心理学 |
2019-05-29 14:30~16:30 |
030005 |
孔子与《论语》 |
注:教育心理学考试方式为考查,可以带纸质参考资料,但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二、考试地点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在“考试安排”页面查看自己的考试地点和座号。
三、考生资格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标注“取消资格”。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申请时要上传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然后联系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未经系统申请缓考的将无法在录入成绩时标注、无法参加将来的缓考。
附:缓考申请操作步骤:考试报名——我的申请——缓考申请,点击查询,选择科目,点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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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