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至2018-2019学年修读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及以后年级普通本科生学费按照学分制收取(公费师范生、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不按学分制、仍按学年制收费),其中的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我校财务处将于近期对2016-2017学年至2018-2019学年三年期间学分学费进行结算。

现要求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对上述时段自己所修读课程学分的详细情况进行核对。请通知学生从即日起至327日通过指定网页查询核对个人课程学分情况(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成绩查询页面根据历年成绩记录进行核对),对课程学分有异议的须于328日前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咨询,确有误的,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更正。

请点击查询链接:

1.2016-2018课程学分明细查询(16级)

2.2016-2018课程学分明细查询(17级)

3.2016-2018课程学分明细查询(18级)

操作提示:在相应文本框中输入学号姓名后,提交查询即可,如下图,是否计费标注为“是”的条目对应学分就是该课程计费学分,为“否”的一般为补考条目、不计学分。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3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孔峰

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