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本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修读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2016及以后年级普通本科生学费按照学分制收取(公费师范生、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不按学分制、仍按学年制收费),其中的学分学费每学期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我校财务处将于近期对本学期学分学费进行结算。

请各年级本科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对本学期选课修读学分的详细情况进行核对,将按系统中所示的学分数计算学分学费。如对课程学分和开课情况有异议,请于6月6日前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处。教务处联系方式:0633-3980076

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并做好咨询工作。

查询操作方式:

登录个人综合教务系统,进入“培养管理”——“选课管理”——“选课结果查询”页面,选择学年学期“2019-2020-2”,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本学期课程及其学分。如下图: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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