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与《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4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为确保开学教学和考试工作规范、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学教学时间安排

9月2日起,学生陆续分批返校,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学习生活

9月7日、8日执行原校历第一周周一、周二的教学计划,9月9日至15日安排上学期课程未考试的科目进行结课考试,自9月16日起按校历周次执行既定教学计划。

二、上学期课程结课考试安排

受疫情影响,上学期开设的部分课程由于不适宜网上考试,其结课考试推迟到本学期“线下”进行。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对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安排2017级学生尽早考试,并在9月12日前将其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1. 公共课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地点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

  1. 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情况具体安排并向学生公布。

三、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考试管理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做到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

学校成立本科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学院院长和教学部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成立由处长任组长、分管处长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的学校考试工作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小组,成员要包括院、系相关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等,各项工作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要成立有教师和学生参加的考试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试组织过程。考试工作小组要在考前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

四、考务要求

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

(一)排考

公共课考试考场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业课考试考场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

(二)考生资格

学院要严格做好考试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请学院向财务处查询欠费名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学院安排考试务必以选课结果为依据,不应使用其他名单(如学籍班级名册)。如有学籍异动未正常办理等异常情况,请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

5.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两专业的专业课考试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第一专业的考试,第二专业的考试申请缓考。

6.已结业学生和参军符合条件的学生如申请参加考试,可最迟于开考前两天,向教务处和学院提交考试申请。

(三)命题环节

有条件的单位,要使用题库命题。不使用题库的,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组织命题。试卷印刷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试题纸和答题纸。跨两校区的课程,试题要一致。请公共课开课单位继续完善试卷库,将所出试卷及时提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印刷。提交试卷时严格审核保密机制。

(四)考场布置

学院要周密布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按防疫要求拉开距离,可随机抽号入座或按学号顺序就坐,杜绝随意就坐现象。考试场所的卫生要做到地面、桌面、桌洞、黑板四清。

(五)监考

要根据考场考生数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的监考教师,每考场至少两人。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要求规范工作,认真核查考生身份,组织考生签到,严格控制考场秩序,一般应一前一后站立监考,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六)试卷装订和保管

试卷要用统一的密封纸、密封条装订成册,原则上只装订答题纸的每册约50份,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订的每册约30份,按以下顺序装订:①外层为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②考场记录;③答案和评分细则;④试卷分析;⑤成绩单;⑥空白试卷;⑦学生答卷。密封后及时送交开课单位(考生名单不得装订、需单独送交开课单位存档)。

试题(非答题纸)回收以后,由监考学院负责简单打包,留存至少四个月(补考结束后),以备复查。

(七)阅卷与成绩录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阅卷工作。除使用网络阅卷或机考的课程外,必须组成阅卷小组,流水作业,集体批阅。要严格阅卷评分、分数合成等工作环节,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记分、阅卷人、复核人签字等要规范。要健全考试档案。阅卷结束后,教研室要及时做出试卷分析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试卷分析统计表》,将试卷分析表与学生成绩单贴于试卷册封面内侧。要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试卷抽查情况分析表》。批阅后的试卷按本科评估要求装订后在阅卷单位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自行录入。2017级学生成绩应于9月12日前完成录入、提交,其他年级最迟于9月21日前完成录入、提交。

(八)成绩复查与补考

学生如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于9月22日之前向学院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学院汇总申请表后交开课单位复查,经复查确实错误的,开课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进行更正。

成绩复查结束后,学院即可安排专业课补考。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附相关文件规定,点击可下载:

1.教学工作规程

2.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3.加强现役军人参加教学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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