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对2020-2021学年季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缓考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试范围

可组织本次补考的课程为:2020-2021学年季学期期末考试中,存在考试不及格或批准缓考学生的课程。

可以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为:参加2020-2021学年季学期期末考试,且考试不及格或该次期末考试被批准缓考的学生,不含取消资格、缺考、作弊、违纪等情况。符合条件的结业学生或符合条件的参军保留学籍学生如需参加,可于考试前向学院(专业课)或教务处(公共课)提出申请。

二、考试安排

1.专业课补考由学院安排时间地点。

2.公共课补考定于317日(周三)至21日(周)进行。参加补考学生可于321日前在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自行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体育课程补考于21日前联系任课老师。

3.同一时间补考多门课程的,考完一门后再向监考申请下一课程试卷,第二门考试时间从学生拿到试卷开始计算。

三、成绩录入及查询

本次补考成绩录入默认由原任课老师录入,请老师们阅卷完成后及时录入成绩,并于3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录入时,请使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功能进行录入,无试卷的学生标注“缺考”,考场记录显示作弊的学生标注“作弊”,其他标注项请勿使用。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补考只计卷面成绩,合格则记为60分或及格;缓考成绩计算规则与正常考核相同(成绩录入时根据各项比例计算出总分后,录入系统期末成绩栏)。教师成绩录入送审完成后学生即可查看成绩。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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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徐肖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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