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前12周结课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现决定于第13周安排部分已结课公共课进行期末考试。

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B844

二、考试地点

请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页面查询具体考试地点和座号。

三、考生资格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标注“取消资格”。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申请时要上传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病例等)),然后联系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未经系统申请缓考的将无法在录入成绩时标注、无法参加将来的缓考。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徐肖童

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