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夏季小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本科教育大会精神, 开发办学资源,拓展教学时空,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切实提升办学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曲师大校字〔202011 号)《曲阜师范大学“夏季小学期”实施方案(试行)》(曲师大校字〔202014 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教学安排,我校本学期继续执行“夏季小学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7月3日-7月11日进行期末考试;712日至25日(第20-21周)两周时间实施夏季小学期教学活动。

二、内容安排

1.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开设部分小学分公共课,具体课程及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可参照《方案》要求,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及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年级本科生的小学分课程、辅修课程、重修课程、实习实训、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座、竞赛培训等教学活动。

3.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教学安排计划,教学安排计划签字盖章后请于6211700前报两校区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行政1号楼211办公室,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根据《方案》,学校成立“夏季小学期”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处及教学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审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调配资源,保障“夏季”小学期顺利实施。


附件:1.夏季小学期实施方案

          2.夏季小学期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熊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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