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2021-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0-2021-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继续通过教务系统核对,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内容,严格按通知照要求进行核对、补充,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算公式说明

1.授课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上课周数*持续节次*min(1.5,max(课程性质系数,课程性质系数+(选课人数-标准班人数)*调整系数))*授课方式系数*双语课系数。

2.实践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指导学生数(天数/项目数)*实践环节类型系数。

标准班人数、课程性质系数、调整系数、实践环节类型系数等具体数据可查看《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校字[2012]170号)文件。

二、核对注意事项

教务老师本单位工作量查询步骤:教学考评->教学工作量管理->曲师大工作量计算->选择学期->选择开课单位->查询,请各单位教务老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教师工作量查询步骤:教学考评->教学评价->工作量查询,请通知本单位教师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核对课程、周数、周课时、选课人数等信息目前这两个学期工作量数值显示为0,等核对计算后就会显示具体工作量数值。

以下具体操作需要在曲师大工作量计算模块进行:

1.根据实际开课情况修改课时费单位”、“课时费类别”、“课程类型”、“授课方式”、“是否双语字段。可以单条记录双击打开修改,也可以选中部分记录后通过左下角批量修改功能进行修改。

2.未通过教务系统排课,但却已开课的课程(网课、音乐小课等),请补充上课周数、周课时等信息。

3.少部分教师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字段需要学院进行补充。

4.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师范类毕业实习的课程类型为教育实习,按照指导人数计算;非师范类毕业实习课程类型统一改为生产实习,按照天数计算。

5.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三项实践内容,教务系统数据为选课人数,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需要修改为教师所指导的天数

6.根据《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2号)文件规定,指导教师完成一学期实习支教指导工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校字[2012]170号)文件所规定的教育实习工作量计算标准的两倍计算,每生记10个教学工作量,即:把指导学生数填写为实际指导人数的两倍。如有其他指导一学期实习工作的情况可参照填写。

7.通过系统导入补充教师指导大创项目、省级以上竞赛信息。注意“选课人数/指导天数/比赛项目数”这个字段填获奖项目数,不要填比赛人数!指导省级以上竞赛填报项目参照《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2018]28号文件(附件2:学生竞赛项目里面所列出的省级以上项目)。同时,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补充说明》,每位教师每项赛事最多计算3项

8.实验课在系统转入的时候做了过滤去除,如果还有剩余的实验课请删除,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单独统计

三、核对截止时间

请学院教务老师1115日下午5:00前修改完成。教务处根据核对结果计算出工作量,学院按照“附件5:工作量确认签字表导出打印说明”导出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存档(曲阜校区交行政一号楼211房间徐肖童老师,日照校区交办公楼313房间)。2014-2015-2学期以后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老师们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查询;之前本科教学工作量可通过教务处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

 

教务处 

2021118


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2012]170号)文件

2.《教学建设成果奖励管理办法》([2018]28号)文件

3.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奖励补充说明

4.工作量确认签字表(样表)

5.工作量确认签字表导出打印说明

6.工作量导入模板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熊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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