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前12周结课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决定于第13周安排部分已结课公共课进行期末考试。

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59BB

二、考试地点

请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页面查询具体考试地点和座号教务系统登录及密码找回方式:https://jwc.qfnu.edu.cn/info/1103/2292.htm

三、考生资格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标注“取消资格”。

防疫要求

1.所有参加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和学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监考和考试。

2.所有参加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和学生需体温在正常范围内方可进入考场,如存在不适合考试的情况请及时向学院进行报备。

3.所有参加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和学生需严格按照学校防疫要求按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申请时要上传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病例等)),然后联系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未经系统申请缓考的将无法在录入成绩时标注、无法参加将来的缓考。

2.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返校参加上述三门课程考试的,请涉及学生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由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前交两校区教务处教务科(曲阜校区行政一号楼211、日照校区日照办公楼311)进行后续处理。



教务处   

20225月16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徐肖童

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