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本学期由于清明假期、五一假期及端午节假期补课,暑假放假时间提前,各门课程应于第17周结课,结课前要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确保完成授课内容和实践等相关教学环节。

各开课单位要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二、考试安排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应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8-19周,公共课考试在6月20-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专业课考试可在保证不冲突的情况下插空进行,最晚于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所有考试。

各学院应合理安排各门课程考试的时间、科学控制考试进度,为学生留出适当的复习时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考试后即可离校。

三、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师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各学院(教学部)负责人任成员的本科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成立由处长任组长,分管处长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的学校考试工作小组。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辅导员、学院督导等任成员的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各项工作要具体落实到人。在考前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

四、考务要求

期末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

(一)排考要求

排考要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安排,最迟应于6月20日前向学生公布。

(二)考试资格

学院要严格做好考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未缴纳学费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请学院向财务处查询欠费名单。

2.不允许选课名单之外的学生参加考试。学院安排考试务必以选课结果为依据,不要使用班级名册等其他名单进行考试安排。如有学籍异动未正常办理等异常情况,请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3.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4.学生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考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除特殊紧急情况外,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

5.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两专业的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第一专业的考试,第二专业的考试申请缓考。

6.参军符合条件的学生如需参加考试,应最迟于考前两天向教务处和学院提交考试申请。

(三)考试命题

有条件的单位,要使用题库命题。不使用题库的,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命题。试卷印刷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试题纸和答题纸。跨校区授课的课程,试题要一致。请公共课开课单位继续完善题库建设,公共课试卷装专用信封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组织印制,严格试题出题人、审核人、负责人多级审核程序,严格保密机制。

(四)考场布置

学院要周密布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按防疫要求安排考场,要求学生对号入座。考试场所的卫生要做到地面、桌面、桌洞、黑板四清。

(五)监考要求

要根据考场考生数合理安排监考教师数量,每考场至少两人监考。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考试和防疫要求规范工作,认真核查考生身份,组织考生签到,严格控制考场秩序,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六)试卷装订

试卷要用统一的密封纸、密封条装订成册,原则上只装订答题纸的每册约50份,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订的每册约30份,按以下顺序装订:①外层为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②考场记录;③答案和评分细则;④试卷分析统计表;⑤成绩单;⑥空白试卷;⑦学生答卷。密封后及时送交开课单位(考生签到表不得装订、需单独送交开课单位存档)。

试题(非答题纸)回收以后,由监考学院负责简单打包,留存至少四个月(补考结束后),以备复查。

(七)阅卷及成绩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阅卷工作。除机考课程外,必须组成阅卷小组,流水作业,集体批阅。要严格阅卷评分、分数合成等工作环节,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记分、阅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等要规范。要健全考试档案,阅卷结束后,教研室要及时做出试卷分析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试卷分析统计表》,将试卷分析表与成绩单按照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要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试卷抽查情况分析表》。批阅后的试卷按本科评估要求装订后在阅卷单位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课程考核成绩一般根据课程的性质将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按适当比例计算。平时成绩根据课程具体要求,可包括平时听课出勤、提问、完成作业、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计入课程考核成绩的具体比例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提出方案,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自行录入。须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的两周内完成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成后学校统一将本学期课程成绩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学生家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视为教学事故,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八)成绩复查

学生如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学院汇总后交开课单位复查,经复查确实错误的,由任课老师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成绩修改申请,提交至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更正。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监考老师清点试卷时务必耐心仔细,保证回收试卷数量与参加考试学生数一致,务必不要出现试卷遗漏在考场的情况。

2.监考老师须加强考试纪律管理,提前指导考生不要将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存在作弊现象及时按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严禁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出现使用手机、长时间交头接耳等与考试监考工作无关的行为。

4.各学院务必合理安排对本单位所负责考场的巡视工作,加强对监考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防疫要求

1.所有学生在期末考试期间,须每天监测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体温等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2.所有参与期末考试的监考老师及学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存在不适合进行考试的情况请及时向单位进行报备。

3.提醒学生在考试期间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监考教师及学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监考和考试。




教务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1.教学工作规程

2.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3.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4.加强现役军人参教学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5. 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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