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关于编制2023年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着力打造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保障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修订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3级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行编制。

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在我校2022年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编制,教学计划表和对应关系矩阵表等的修订参照2022年相关要求,作出合理调整。

三、各专业根据情况可在2022年版基础上微调。凡更改教学计划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增开、停开课程以及变更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而导致课程变动的,均属培养方案微调,不涉及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基本架构等方面的调整。变更课程学分或课程性质应使用新课程号。

四、所有面向2023级学生开设的辅修专业均需要编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对应关系矩阵表等。

五、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指导思想,为保证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经学校研究,从2023级开始,我校工学专业学分调整为170学分,其他专业学分不变。请相关学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

六、师范生培养方案要体现“三习贯通”,在不影响总学分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实习、见习、研习的学分。

七、各教学单位组织修订课程简介与课程教学大纲,7月底前完成存档并在本单位的网站上专栏发布,供学生选课、修读时查阅。

八、各教学单位应及时维护教务系统,保证2023级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内容准确无误。制定完成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将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公布。

九、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71211点之前上报修订完成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命名方式:学院+材料名称)曲阜校区交1号办公楼231室,日照校区交会馆311;电子版发送至:954673245@qq.com。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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