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本科生:
学校近期将开展2023-2024-1学期本科生选课学分核对工作,该数据将作为学生的学分费结算依据,请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核对内容
2023-2024-1学期选课学分
2. 核对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10日
3.核对方法
登录教务系统,依次点击【培养管理】→【选课管理】→【选课结果查询】,【学年学期】选择“2023-2024-1”学期,点击【查询】。根据本人选课情况,计算所修学分数。
备注:务必使用电脑登录系统核对,手机查看可能由于兼容性问题显示不全。
4.注意事项
(1)注意选课结果中如果有某一门课程(同一课程号)存在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两条记录,按照一门课程进行计算,如果只有理论学时或者实验学时也按照一门课程进行计算。
(2)本次核对确认的选课学分数据将用于学生学费结算依据,请务必认真核对。如核对期间未对所选学分提出异议,逾期将视为选课学分无误,不再进行相关问题处理。
(3)未选课旁听的,将无法获得成绩和学分。选课结束后,已选课程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收取学分费。补考不收取学分费。
(4)办理免听的学生,请务必确认选课结果中已有该课程信息。如若没有,请与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联系处理,否则将无法获得成绩和学分。
(5)对选课学分有异议的学生,请于10月10日前反馈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学院落实情况后确实有问题的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